感謝 關鍵評論 提供,原文轉載自:偵探書屋談《變調人生》:給喜歡嚴肅文學,也喜歡偵探小說的行家 文|譚端(偵探書屋店長)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丁肇九 約翰・哈威即使得了許多歐美推理大獎,在台灣和中國的華語偵探小說市場似乎讀者的喜愛有限。約翰・哈威筆下的芮尼克探案是英國警察程序小說,也許大家對英國國情沒有像對日本那樣熟悉吧。約翰・哈威是個很好的文學作家,是個詩人,劇作家,筆下人物刻劃入木三分。但也許正是這樣,喜歡謎團喜歡快節奏的台灣推理小說大眾讀者,很不懂約翰・哈威那種探索幽微世界、淡淡的寫法。這也沒有辦法,我們的閱讀人口,很明顯的特徵是兩極化的,要嘛喜歡文學閱讀,要嘛喜歡娛樂閱讀,只有少部份人口能橫跨兩者,同時懂得兩者的門道。 查理・芮尼克是約翰・哈威筆下的探長,這個人物要跟其他世界著名偵探放在一起才顯得出其特殊。芮尼克是個警探。他的人物設定基本特徵是冷硬派:四十出頭的警察,在警察僵硬的系統裡保持著清醒,獨居,婚姻不幸。如果只是這樣老套,嗜讀冷硬派的我讀了很開心,但一般人讀了會煩吧。我聽過不少不喜歡推理小說的人說過,他們對講一個人的故事很煩擾,他們要的是謎團是推理、是節奏。通常這樣的人不喜歡做卜洛克筆下馬修・史卡德的朋友、他們也不明白為什麼史卡德那麼執著,更不明白作者為什麼要著力在史卡德酒癮發作時的無可自拔。蘿蔔青菜各有所愛。喜歡純推理的人,喜歡更多艱難的謎團挑戰他們過剩的智力。他們對解謎樂趣的痴迷要遠勝於對於寫實藝術的欣賞。 在全球的偵探小說文脈中,這兩種不同喜好兩極端分流,交錯,最後又相互融合。西方開啟了偵探小說,而這文學又在世界各地開出自己的花朵。晚近西方人筆下的偵探推理小說,其中有很大的一部份因為受到二十世紀西方文學的演化影響,二十世紀中葉之後寫得比較精彩的大都擺脫了古典時期的解謎遊戲,而著力於刻畫人物。或許因為這樣,所以許多台灣偵探小說的讀者偏愛讀日本的「推理小說」。不僅因為他們熟悉日本文化,也因為日本小說類型化走出自己的路。日本人民性格集體同質化,容易使情節的變異成為小說的聚光燈焦點。往往此類小說把情節至少放到了跟人物一樣的比重。 1972年西蒙斯在《血腥謀殺》中特別開了一個章節討論偵探小說和推理小說的分流。他把一些嚴肅的作家寫的犯罪小說從偵探小說中區分開來。朱利安・西蒙斯的分類並沒有推理,推理是日本小說的特別稱呼,在台灣把所有東西方世界這類小說統稱為推理小說是有點以偏蓋全副作用。在朱利安的分類特徵下,他所謂的偵探小說比較接近我們的推理小說,是一種古典解謎為重的文類。而犯罪小說,比較著重對偵探或是犯案人的人物刻畫。這些分法只是便於我們分類,許多作家在寫作時並沒有定義自己要寫哪一種。現實的情況是,有些作品根本無法分類,也很難分類。 因為近代西洋文學創作的熱情在反映人在各種境遇下被扭曲的狀態,人的遭遇,人的無奈、人的困境。在這樣的文脈之下很自然的,西方產生了對人物著重刻畫,對社會進行有觀點描述的犯罪小說。他們更像是嚴肅文學的分支而不是偵探小說的。嚴肅作家藉由偵探人物,反映跟我們一般人面臨的處境,在現代生活中我們通常充滿了挫敗感,我們感到無奈又無力,小說的主人公做了我們最好的替身,他只要還有一口氣,就要試著拯救自己,只要還睜著眼,就會在黑暗中看見稀微的光。謎團是生活的阻撓,偵探要勇敢、聰明、執著的解開他。剩下的,當然就是描述他的生活。通常我們會從不同的探案看見不同地區的社會樣貌。 約翰・哈威畢竟是個文學咖,他筆下的芮尼克可不是福爾摩斯那樣的天才。芮尼克警督的前妻有外遇(天,與勒卡雷筆下的史邁利有相同的痛),他的內心有個遲遲無法癒合的傷痛,他常常回想,某個時刻她到底在想什麼,他忽略了她的哪些感受?芮尼克是個比較沉默,從來不喋喋不休,情緒溫和、沉著冷靜的英國大叔。 離婚後,一直有別的女人對他調情,但也只是一直保持著不確定的關係(與早期的馬修・史卡德相似)。芮尼克住在他跟前妻在一起時買的房子裡。離異後他想要賣掉這棟房子,但是這棟房子的位置有點偏,很多買家看了看就走了,留下芮尼克跟他一起生活的四隻貓咪。芮尼克並不知道,如果從這裡搬出去,他該何去何從?他其實不是很確定,或許,他根本不想搬。因為這裡就是他的家。四隻貓咪是他最忠誠的四個朋友。這裡有回憶,雖然他並不想記起。芮尼克給這四隻貓咪取名,是四位美國爵士大師的名字(Buds, Dizzy Gillespie, Art Pepper, Mile Davis)。他太熱愛爵士樂了,相對於伊恩・藍欽小說中的雷博斯探長喜歡的是搖滾樂,芮尼克性溫馴有禮是散發自骨子裡的。 以一個獨居中年男子來說,他把家裡收拾的還算乾淨,他家的牆壁上什麼也沒掛,空空蕩蕩,等待丟棄的報紙堆成一堆,他的生活環境像他的心境。書和唱片放得隨意,吃得也很頑固,無非是三明治,夾洋蔥、橄欖、和火腿,有點味覺變化無非是用各種起司和不同的麵包搭配,問題是他每天都吃這個。前妻當年的外遇,對他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他從來不喊疼,也許是他太沉默,他從來摸不清楚那種感覺是什麼,有多深,也不想……接受。因為偶爾想起來,還是有點……他從來不承認,痛。 在《變調人生》中,芮尼克撕了前妻來的信,他也許想埋藏那種記憶,畢竟他是一個鐵錚錚的警探。他以為自己能不再受那段感情的影響。前妻曾經寫過幾封信來,一封對他表示憤怒,一封致歉,一封又像親人一樣漫無重點地說自己現在的生活狀況。沒頭沒尾的,全沒來由,也沒有持續。芮尼克始終搞不懂那女人的心。但他總不能背著這個記憶活著吧?他告訴自已: 不再是朋友了。 但旋即他就後悔了。芮尼克從兩件事發覺自己情緒的變化。一是他長期出現了睡眠障礙,他再不能碰咖啡了。二是他常常手指滑過爵士黑膠唱片,但始終沒抽出任何一張。 像他這麼熱愛爵士的人,回憶一襲來也無心浸淫在自由的音符裡。他很不愛這時的自己。討厭爵士樂就是討厭生活。唯獨他用爵士大師取名的貓爬到他的大腿上。 或許就是這樣頑固和穩定,使得芮尼克顯得如此長情,如此迷人。他不是那種為了性愛,只有五分鐘殷勤的男人。 芮尼克沒有福爾摩斯能洞察天機似的眼睛。他擁有的只是一個資深警察的嗅覺,他常常能在嫌犯的語言中捕捉到幽微的一面。而且他是個盡職的警察。他辦案的地方不是倫敦而是諾丁罕。他希望他住的城市能有較少的犯罪數字。話說古早時代諾丁罕正是俠盗羅賓漢活動的故鄉。 約翰・哈威是少數把有限的小說篇幅用來大大刻畫反派人物的作家。在他筆下,反派人物有其值得同情的部份,有他們人性的一面,在他筆下,反派人物不是青面獠牙、惡貫滿盈的。他花了許多篇幅描述反派,甚至超過了對配角警察的描述。而且在《變調人生》當中的反派人物,溫文爾雅,幾乎跟芮尼克一樣迷人。 約翰・哈威善於描繪現實表面之下人的幽微面向,這是翻譯很難傳神達意的部份。案情常常被不是直接相關的事情切斷,呈現支離破碎。愛看快節奏故事,愛看謎團故事的人,大概會看不懂。但想認識這麼一個栩栩如生英國男人的讀者,可以試試認識一下這位皇家警督大叔。 哈威今年都八十歲了。有趣的是,芮尼克也跟著一起老了。在這些人當中,他的工作伙伴關係,女人關係,也隨著年歲有了變化。讀者隨著閱讀,將可以看到芮尼克隨著年齡增長產生的變化。
葛拉賓斯基是專業竊賊,與搭檔格萊斯合作無間,手法乾淨俐落,從不留蛛絲馬跡。不工作的時候,葛拉賓斯基是個愛賞鳥、爬山,仗義勇為的好公民。然而,一公斤純古柯鹼的出現,和一場致命的邂逅,他的人生劇本自此改寫……
在這起竊案發生以前,一切看來日常且平和。但你我都曉得,確實有什麼在檯面之下,隱隱策動著暗幕的開端。而從竊案背後連根拔起的,竟是更為棘手的……? 諾丁罕督察芮尼克在平凡無奇的竊案裡嗅到微妙的異常氛圍,一腳踩進演劇圈的爾虞我詐、販毒集團的猖狂橫行、唐人街的家族恩怨裡。深諳人性幽微的芮尼克能不能從龐雜錯綜的零碎資訊裡抽絲剝繭,找出背後的真相?能不能以小惡為代價,揭櫫更為巨大的罪惡呢? 俠盜羅賓遜的故鄉諾丁罕,行俠仗義的故事持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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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August 2022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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